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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以来,游仙司法局狠抓灾后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努力为灾后重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一是及时组建精干法制宣讲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法制宣传。5.12大地震发生后,区司法局立即组织挑选22名德才兼备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优秀律师组成精干的法制宣讲队,深入到区内各乡镇和灾民集中安置点,采取展出宣传挂图、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制有奖竟猜、播放光碟等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与抗震救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举办法制宣传专题讲座13场次,义务法律服务咨询500余人次,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26起,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00余条。

二是及时为干部群众灾后重建提供政策法规依据。组织编印了《法治游仙》(抗震救灾专刊)、《汶川地震涉法法律事务问答》、《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法律法规手册》等与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下发到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灾民群众手中,为灾后重建和解决因灾引发的法律事务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

三是整合司法力量,积极化解因灾引发的不稳定事件。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区司法局将司法行政力量整合,组成重特大矛盾纠纷调处指导组,深入基层,化解因灾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将法制宣传与矛盾化解紧密结合,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大地震造成魏城镇中心小学13名学生遇难,遇难学生家长主观不承认教学楼垮塌是因地震造成的,而怀疑是教学楼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和隐患,强行要求对因地震垮塌的教学楼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并多次集体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及时化解因灾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平息集体上访事件,区司法局主动介入,及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到魏城镇,与学生家长面对面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政策,并针对遇难学生家长提出的要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疏导工作,积极为遇难学生家长提供政策和法律法规咨询,从多方给予其精神安慰,从政策、法律、国际惯例、现实状况等方面给予思想疏导,使学生家长明白地震是罪魁,而非人为是灾难的主体,最终有效化解了这起严重不稳定事件,为我区灾后恢复重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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