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服务“三项建设”,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绵阳经济发展和“平安绵阳、法治绵阳”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深化法制宣传,提升法治理念,稳步推进“法治绵阳”建设
1、上下联动,顺利通过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督查。10月30日,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李志路带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督导组一行对绵阳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深入安县花荄镇联丰村、涪城区检察院、游仙区仙人路社区,与村民和社区居民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听取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林书成代表市委、市政府关于绵阳“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汇报,督导组对绵阳的“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起草制定了《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实施方案》、《市政协常委会会前学法实施方案》。建立市委常委会学法律师授课团队,抽调了16名业内优秀律师在市委常委会上讲法。
3、创新宣传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政务微博平台勇敢创新,不断探索,自办栏目《律师说案》、《绵阳微普法》,并与央视网联合开办《律师帮帮你》实用性强的微博栏目,通过微博为老百姓解答法律问题。一年来,“绵阳司法”政务微博被网民评论、转发13万余次,微博点击量达22万次,日均点击量达近800余人次。
(二)构筑立体式法律服务格局,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1、建立“六五”普法讲师团。120名律师参与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制宣讲在500场次以上。
2、建立调解志愿者队伍。行业建立了3个以律师姓名命名的名人调解室,113名律师被聘任为人民调解员,100余名律师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年化解社会矛盾达6000余件。
3、成立政府信访律师值班队伍。全市有60余名律师固定义务担任市、县政府信访值班人员,为信访值班领导解决信访事项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年参加市、县政府信访值班律师达850人次。
4、建立教学实习基地。建成5个大学生实习基地,为西科大、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120提供实习阵地。
5、健全公证法律服务 “绿色通道”。开通24小时公证法律服务热线。
6、实现司法鉴定“两个全覆盖”。领导层面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形成省市县上下一致的工作网络,在295个司法所建了司法鉴定的宣传点,努力改变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履职不全的现状。
7、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与甘肃陇南市、省内广元市签定边界联调协作协议,建立健全了化解跨行业、跨地区及重大复杂纠纷的新机制。全市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588个、人民调解员2.1万余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4183个、“名人调解工作室”47个,每年化解各类民事纠纷5万件以上。
8、与职能部门联动,成立专业队伍。市司法局与市卫生局协调,成立了“市直属医疗机构医患纠纷处置工作协调小组”,聘请16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鉴定人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处重大疑难医患纠纷。同时,组建“重大突发医患纠纷应急处置小组”,由医调委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相对应的“全天候”值班。
9、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建立由司法行政系统、卫生系统、建设系统、交警系统、消协以及各法律服务协会等157名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库,指导和参与全市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10、部分地区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中队。除游仙区编办同意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外,安县、涪城、梓潼、北川、平武、三台等地建立了未经编办批复的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及乡填社区矫正执法中队,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基本建立。
(三)建立法律服务机制,规范法律服务手段
1、律师行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意见》绵司发[2013]50号;出台《废除“挂靠制”收入分配模式实施办法》绵律协[2013]13号;出台《绵阳律师行业投诉处理办法》。
2、鉴定行业:市司法局与市司法鉴定协会共同拟制了《关于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公证行业:全面推行“为老弱病残预约上门公证”和预约公证制度,采取“六公示”、“五承诺”、“四保障”等措施,建立了公证示范岗、坚持“5+2”、“白加黑”工作制。
4、 人民调解:建立完善“访援调”对接机制,建立健全了访调、援调衔接和检调、诉调对接机制,把部分信访案件以及轻微伤害、普通治安和部分民事诉讼纠纷引入人民调解范畴,在全市推行简易矛盾纠纷“随手调”工作,制发了“随手调”工作手册。
5、法律援助:建立“访调援”三衔接机制。组建30人律师信访服务团,建立信访援助站,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置涉稳、涉访和群体重点案件事项221件,工作得到四川省信访局领导和多家媒体肯定并报道。
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成功出台;《建立应急救助特困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工作机制》。
7、外来企业投诉服务: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在全省开创了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制度建设的标杆和示范。
(四)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1、人民调解:全市各地基层司法所向各级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099件,采纳2017件,帮助乡镇、社区和各类经济组织草拟法律文书及合同协议17313件,积极开展并参与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4269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2368件,成功21991件,防止群众上访223次389人,制止群众械斗437次851人。成功积难老案983件。
2、法律援助: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04件,提供法律援助38792人次,帮助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451.6万余元。
3、律师行业: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2134家,占全市村(社区)的57%,每年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4万余人次。
4、公证行业:全市公证行业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提供预约上门公证全市公证行业接受公证预约服务6065人次,办理预约和上门服务326件,对70岁以上,或者有严重疾病、行动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168人次,为贫困弱势群体减免公证服务费用40万余元。
5、司法鉴定:1-10月全市8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511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0件,开展司法鉴定法律咨询2758人次。
6、外来企业投诉服务:走访外来企业、商会1882家,问卷调查外来企业、商会2628家,为外来及本地企业开展“法律体检”226次,开展服务工业和经济园区专项法律服务319件次;受理投诉案件91件;调处涉企纠纷 275件,其中调处重特大纠纷29件。为外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73万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全市现有司法所291个,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委厅[2011]10号)文件精神,全市目前司法助理员缺编117人。按司法部《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法通[2009]7号)文件精神,全市司法助理员至少缺编699人。
2、市本级法律援助人员严重不足。每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均在4000件以上,市本级法律援助机构每年办理案件达500件以上,而绵阳市法律援助编制仅4人。
3、社区矫正执法不明确。社区矫正工作及执法主题虽已移交司法行政部门,但社区矫正是一项刑法执行,执法身份问题急需解决。
(六)2014年工作思路
1、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全面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3、发挥司法行政主要职能切实落实群众工作路线。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