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科学城办事处司法局、各行业协会、各园区司法所、各直属单位、市局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绵阳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法治绵阳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公开公平执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推进法治绵阳、平安绵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绵阳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司法行政机关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执法执业公信力不断增强、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理清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职责,清理、修订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司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深化司法行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推行和完善网上预审制度,实现提速增效。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司法行政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凡是未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活动。健全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机构,探索建立外来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沟通的机制,探索建立网上投诉处理平台,及时协调处理外来企业投诉,为外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营造投资兴业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机构、队伍、经费、装备保障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构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五)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大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力度,力争实现乡镇工作站与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联网办公。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增加法律援助事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应援尽援。
(六)加强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服务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作为重点,探索建立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普法教育“四位一体”的基层综合法律服务体系,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支撑点,建立法律服务综合服务站,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综合服务点,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法律需求,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七)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和社会资源,最大限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部门、社会群团组织的联系协作,强化“四大调解”机制衔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访调援”机制。推动建立资源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八)建立健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法制教育学校等场所建设。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力度,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提高全省刑释人员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降低重新犯罪率。
(九)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
1、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法律顾问机制建设,逐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2、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培育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律人才库建设。
3、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执业道德规范体系,健全完善职业档案和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制度。
4、推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切实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1、深入贯彻实施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履行法律义务。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普法工作的规划制定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3、扎实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和“法治先锋、法治人物、守法模范”评选活动。
(十一)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农民、社区居民、特殊人群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9+3”免费教育计划中法制教育比重,健全完善各类对象学法用法机制。
(十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当地民俗民族文化特点,建设一批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街区、法制长廊、法制橱窗等具有地方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基地。
2、加强绵阳普法网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互联网、网络电视、手机报、新农通、官方微博、户外多媒体、移动通信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和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广覆盖的普法教育网络体系。
3、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探索建立集合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12348法律咨询热线建设。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组织和法律人才库建设。
(十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治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学校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司法系统法治创建活动。
(十四)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开展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执法纪律和规范执法行为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规范化执法水平。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干部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的能力。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法治绵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法治绵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领导兼任,日常工作由局法制科负责。
全市司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注重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形成司法行政的整体优势,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比照建立完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工作措施,建立考评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绵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法治绵阳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绵阳市司法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