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司法局依照选任条件和程序,补选王诗琪、邓定军二位同志为第二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希望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监督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工作质效,在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
绵阳市司法局
2025年9月30日
第二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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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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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诗琪 |
女 |
藏 |
群众 |
1776004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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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邓定军 |
男 |
汉 |
群众 |
13981113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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