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补选王诗琪、邓定军二位同志为第二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5-09-30 13:39:38  作者:司法局管理员  来源:绵阳市司法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司法局依照选任条件和程序,补选王诗琪、邓定军二位同志为第二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希望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恪守职业道德,努力适应新时期人民监督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工作质效在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二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

绵阳市司法局

2025930

第二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备注

1

王诗琪

群众

17760040214

2

邓定军

群众

13981113615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