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至6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提高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的理解认识,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谋划部署整改、强力推动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凝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共识。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了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1个总方案,2个专项方案,明确局党组对巡察整改负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承担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形成“层层负责、事事见效”的整改责任闭环体系。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抓整改。坚持倒排工期、多措并举、压茬推进,一件一件过筛子、一条一条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持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个方面的制度,截至目前,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14项,持续用好巡察成果、放大整改效应。
(二)党组书记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抓好抓实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全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出实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站在研究、部署、推动巡察整改的最前线,系统谋划部署整改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动领办2项重点难点问题,在局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等多个场合对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发挥班长作用,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2个面上问题,4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应完成整改19个,实际完成整改19个,阶段性整改率为100%;4个月集中整改期外3个面上问题,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4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应完成整改30个,实际完成整改28个,未完成整改2个,阶段性整改率为93.3%;4个月集中整改期外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正稳步推进6个。
(一)反馈问题: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不够,依法治市存在短板
1.面上问题:统筹推进依法治市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结合绵阳法治建设实际,制发了《中共绵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从7个方面对25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向市委提请召开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请示,2024年11月14日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8月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各县(市、区)、园区对照督察要点开展全面自查,5个督察组先后对各县(市、区)、园区进行了实地督察。通过查阅资料、互动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地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各地对反馈的问题完成了整改。四是参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人员组成,拟定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市司法局未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能,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学习不深入,缺乏符合绵阳实际的举措和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中共绵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责任分工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办、各园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和市直有关部门。二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运用,制定《关于建立绵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清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首要必修课程,同时将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委会集中学法重点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三是组织召开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议题工作部署会,明确审议议题的方向、范围和要求,面向成员单位征集备选审议议题,经筛选确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举措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送审稿)》《关于建立绵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4个审议议题。通过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符合绵阳法治建设实际的议题,通过以委员会名义印发实施。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面上问题:推动立法工作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征集、梳理立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奋力推进全市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已完成起草,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绵阳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已由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社工部完成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定。经市司法局协调市委社工部、市5.12地震纪念馆,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向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将《绵阳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北川老县城遗址保护的决定》报请列入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二是通过在绵阳市政府官方网站、绵阳市司法局公众微信号等平台公开征集人民群众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和立法项目建议,通过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各类意见建议,组织立法听证会,开展立法调研群众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立法的权利。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履行立法职责不到位,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已完成起草,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绵阳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北川老县城遗址保护的决定》已申报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二是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同意将《绵阳科技城条例》申报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制定类项目。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立法联系点作用发挥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局立法科对全市立法联系点进行了走访摸底,就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困难与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及当地县级司法局分管领导进行了沟通和督导,根据梳理的情况,并对个别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联系点进行调整。二是建立完善了立法联系点考评机制,设置立法建议数量、采纳数量、参与立法调研、听证次数、报送工作信息件数等考核指标,量化打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目前立法科进行了2024年度业绩统计,并根据业绩制定补助方案。三是建立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微信群,将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负责人和部分县级司法局工作人员纳入工作群,发送立法工作安排以及分享工作简报及立法信息,保持了日常工作联络。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具体问题:立法实施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分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受理的涉及养犬管理执法的行政复议案件,参加市人大召开的立法评估座谈会,为《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提供参考意见。二是将《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法治绵阳行”2024年11月主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三是发函建议相关单位开展养犬管理专项联合执法活动,加大对养犬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已开展了专项联合执法活动。
整改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面上问题:依法行政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纠错风险预警告知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召开案件沟通会和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4年以来,制发行政复议纠错风险预警告知书20余份、召开案件沟通会100余次,目前市本级的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远低于往年纠错率。二是召开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会,通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周述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行政机关对依法行政的重视力度。三是对行政复议负面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与人民法院形成工作合力,运行“发布—通知—监督”工作模式,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醒制度,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多发频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会,通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周述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进一步加强了各级行政机关对依法行政的重视力度。二是坚持制发行政复议纠错风险预警告知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召开案件沟通会和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4年以来制发行政复议纠错风险预警告知书20余份、召开案件沟通会100余次,截至目前市本级的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不到10%,远低于往年纠错率。三是2024年与法院召开2次联席会,通过建立府院联动工作群,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醒制度,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四是将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对纠错率较高的行政机关点对点制发“提示函”6件,推动源头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是发出《关于2024年上半年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相关情况的通报》,对全市行政机关被复议纠错、应诉败诉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抄送两级法院。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面上问题:普法宣传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度绵阳市普法与依法治理“8+5”工作方案》,制定《关于建立绵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春秋两季“开学第一课”“重阳敬老”专项普法活动等专项活动,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幸福餐厅“法律之家”、企业“法律之家”等各类法治宣传平台,回应各类群体的法治需求,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二是打造精品化法治文化阵地,申报北川石椅村“禹有法”法治文化阵地、安州沙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第二批省厅支持建设项目,深化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传承运用。印发《2024年“法治绵阳行”一月一主题一周一单位活动工作方案》,制定计划表、时间表,全年开展54个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压实“谁普法谁执法”的普法责任制。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普法工作在依法治市考核中占比低。公务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牵头开展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起步较晚。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统计分析,结合绵阳实际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市委依法治市办,提高普法工作考核占比分值。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经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活动按照年初《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2022年收到省司法厅提示函后,积极搭建信息化平台,组织市本级6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法,全市参考人员合格率达100%。接省厅通知,2024年不再开展集中考法。三是建设“熊猫未士·绵阳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会同教体局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100余场。四是全市建设幸福餐厅“法律之家”,在重阳节开展“重阳敬老”专项普法活动,以法律讲座、文艺汇演等形式精准回应老年人法治需求。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二)反馈问题: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不够,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1.面上问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对某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探索“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二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与市纪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三是加快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挂牌、印章使用,结合绵阳实际出台了《片区中心司法所协同运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绵阳市片区中心司法所协同运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常用文书参考范本》,推动在全市乡镇片区中心司法所建立协同运行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工作基础薄弱,未统筹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缺乏对面上情况的掌握和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片区中心司法所协同运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立案、审批、检查、询问、建议等各个环节9种文书格式和投诉举报、专项监督检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等3项工作流程,为基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全面详细的工作指引和操作指南。二是印发《绵阳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绵阳市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试点工作实务》为题,对12345热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依托现有、成熟的“绵阳网络问政平台”,嵌入式开发“行政执法监督”专用板块,打通全市12345热线平台数据库。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开通执法监督专属账号,供执法监督人员实时查询、跟踪12345热线汇集的行政执法诉求事项的办理情况,倒逼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在全市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四是深挖行政执法投诉信息线索,立案调查并监督纠正交通运输领域“超过最高额度罚款”批量案件,约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1次,吊销行政执法证件1个,组织行政执法部门与群众达成行政和解,督促退还超额罚款9800元,实现“监督一件、规范一片”的目标。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面上问题:合法性审查工作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意识。通过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年终述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纳入“2024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24年组织召开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司法厅有关领导讲授新修订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对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健全审查机制。持续做好重大决策事项提前沟通、指导服务,印发《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从“时限”“材料”“程序”角度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新规定、新要求,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审”衔接联动机制和开展“两审”同堂培训,2024年9月组织9个县(市、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人员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进机关”活动。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成熟一件、送审一件”要求,压实送审部门调研、起草、内部初审等环节风险把控责任。强化两级审查、多重把关,严格实行“单位内部论证+法律顾问”初审、“司法行政部门+专家协审”复审机制,源头预防化解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加大对未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情况,对未严格履行或不履行决策程序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逗硬考核。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待《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出台后按相关程序推动出台。
整改结果:第一三项完成整改;第二项未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合法性审查面宽量大、专业性强,目前市、县司法局的力量配备和专业水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整改情况:一是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对重大决策法律风险的“过滤器”作用,均选配业务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目前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科(股)均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所有送审决策事项均落实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双重把关机制,送审时同步报送部门内部论证意见和法律咨询意见;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合法性审查阶段“内核”“外脑”齐发力,坚持科室内部或大科室集中讨论、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模式,2024年已就重大疑难事项开展科室讨论50余次,征询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20余次。三是综合利用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培训、沙龙讨论分享等方式,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审查流程,不断增加法治人才储备,发挥“传帮带”作用,助力审查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已举办三期合法性审查沙龙活动,整理形成《绵阳市“合法性审查沙龙”要点汇编(2024年)》,供全市合法性审查实务参考;制定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完成培训筹备工作,将邀请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领导、专家围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热点难点授课,各市级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乡镇(街道)中心司法所等单位(部门)140余人参训,助力提升合法性审查人员专业水平。四是在《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完成后,绵阳市将从细化决策范围、实化决策程序、优化审查环节、强化决策监督四个方面对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予以修订完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五是2024年7月印发《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评审办法》,在市县两级建立起重大行政决策评审机制,建构合法性审查三角结构,优化了审查机构和决策承办单位对立的传统审查格局,引入第三方居中评审,变“双方分歧”为“双方辩论”,变“单方决定”为“第三方评审”,有力解决了重大改革、招商引资、土地管理等领域的突出矛盾,江油等地已运用评审机制化解了一批重大审查事项。
整改时限:第一二三五项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第四项待省上出台政策后,按相关程序推动出台。
整改结果:第一二三五项完成整改;第四项未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园区司法所存在超出其规定职责承担园区交办合法性审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各园区管委会、园区司法所和促进法治科、合法性审查科参加会议,调研各园区开展合法性审查的主体、流程和工作堵点,听取对推动设立园区分局的意见建议。二是收集省内其他市(州)关于在园区设立司法分局的经验做法,研究园区设立司法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促进法治科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相关部门请示汇报,目前已向市委编办书面报送《关于园区司法所机构升格的请示》,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成立园区司法分局。三是2024年全市合法性审查沙龙已邀请各园区相关人员参加,交流反馈工作疑难问题,吸收借鉴优秀经验做法;完成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前期筹备工作,将邀请各园区派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专业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三项完成整改,第二项未完成整改。
3.面上问题:社区矫正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每月开展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对社区矫正重点管控对象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送省司法厅。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梳理自2020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分析管理漏洞,弥补工作短板。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措施,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健全完善应急处突和防控协同机制,9个县(市、区)、4个园区全部更新应急处突预案,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重大案事件和谐社会影响力的舆情事件。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信息化建设活动,开展信息录入情况核查、线上巡查和实时监控,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预计年内全部完成硬件建设。五是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全市共开展业务培训40场次,面上的问题均已完成。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现象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对社区矫正案件开展问题排查“回头看”,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完成整改。二是强化信息化核查,加强请销假管理,开展个性化教育帮扶工作,组织全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帮扶。全市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帮教活动。开展“未你而来·点亮未来”——2024年绵阳市司法局助力未成年人“归航计划”主题营活动。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技能培训、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公益活动等方面帮教,助力走好“向阳”人生路,积极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开展全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筛查,覆盖率达100%。三是被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案件开展“回头看”,已经对案件进行再次梳理和排查,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四是落实专人专责,对全市检察院纠违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分析报告14份,并积极对接市检察院,对降低纠违率开展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以来社区矫正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不担当作为、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和工作保密等问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并形成问题清单,结合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二是开展业务“大练兵”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实务大讲堂”活动。制定印发《全市社区矫正实务大讲堂方案》,在市、县两级开展社区矫正实务“大练兵”活动。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4个园区已经按照预定计划开展“大讲堂”授课,截至目前开展课堂30场次,接受授课工作人员700人次,评选优质课堂5个,省级优质课堂1个。三是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会前学习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教育50场次,组织观看忏悔实录、《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20场次,组织撰写心得体会20篇。市县两级集中组织业务培训60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4场次。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面上问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拓展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凝聚联调联动工作合力、树立品牌标杆示范引领等五大方面部署十大行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在坚持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纠纷进行周排查、月分析、季研判的基础上,推进人民调解进工地、进项目、进小区、进景点、进车站(码头)、进商场(市场)等,建立派驻调解室或工作窗口233个,人民调解延伸到基层一线和纠纷现场,坚持常态化摸排与重点时期预警相结合,40%的纠纷在排查期间得以化解。二是找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坚持行业协会商会为依托、政府职能部门为保障、司法行政机关牵头、人民法院指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在巩固道路交通、医疗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信访纠纷等既有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物业、知识产权、金融、旅游、寄递物流、网约车等社会发展热点领域,全市现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20个,2024年各县(市、区)新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2个,成立了全省首家市本级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绵阳调解经验被司法部《人民调解》刊载。三是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绵阳市行政调解实施细则(试行)》《绵阳市行政调解文书格式》,组织市级各部门行政调解分管领导和行政调解骨干开展培训,从流程、内容、格式等方面不断提高行政调解的规范性,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不深、推进不够,镇街基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缺少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各司法所和调委会积极融入基层“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县级完成100%,107个乡镇已经完成,加强与派出所、法庭、综治中心等衔接联动,完善“公调对接”“诉调对接”等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二是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了绵阳市信访事项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成功率较2023年上升0.72%。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部分行业领域调解组织僵化、没有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绵阳市行政调解实施细则(试行)》《绵阳市行政调解文书格式》,围绕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拓展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凝聚联调联动工作合力、树立品牌标杆示范引领等五大方面部署十大行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寄递物流、电子商务、外卖、网约车、金融等新兴领域新增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印发商会调解组织设立指引,分行业建立调解专家库,成立绵阳信和诚民商事调解中心,进一步拓展调解网络覆盖;组织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调解骨干开展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授课、开展调解技能展示活动、个人调解室推广活动,多渠道提升调解员应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全方位织密织牢了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5.面上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年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分析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具体落实工作责任制。2024年9月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专题教育培训会,会上邀请有关部门领导现场辅导授课。2024年9月、11月分别召开了分析研判会议。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先后2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三是根据局班子、科室负责人调整,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四是落实政治部专人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负责审核局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对照检查材料中是否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经查阅均已按要求纳入。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2023年,局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9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组织学习了《绵阳市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务手册(2024年版)》,通报了市委巡察专项检查市司法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反馈意见,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2024年10月由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对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推动全市律师自媒体备案工作进展缓慢,存在监管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市律师行业党委会同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绵阳市律师行业网络自媒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总则、网络行为管理与保障、报备、约谈与信用惩戒、附则”五个方面,对全行业网络自媒体使用管理作出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设立微信公众号的律师事务所(含市律师协会)均向市律师行业党委进行了报备。三是对外加强与市公安局的联系协作,建立涉本地律师网络舆情信息通报机制;对内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加大对全市律师事务所“两微一端”发布信息内容的巡查力度,年初以来,共提醒8家律师事务所及时纠正发文用语不规范等问题12起。四是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已将实习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内容纳入考核范畴。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具体问题:2015年开通的“绵阳司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仅2万余人,2023年在全省排名第15位。
整改情况:在全市加大微信公众号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关注人数增加3000余人。提高内容质量,结合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持续优化新媒体运营,扩大覆盖面。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反馈问题:大胆探索、改革创新不够,工作缺乏示范引领
1.面上问题:开拓进取精神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向先进学习,2024年9月推荐人员作为司法厅考察组成员,前往外省学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将先进经验融入绵阳实际,进一步推动绵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2024年6月以来,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全省2024年度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会、2024年川渝首次中国仲裁周活动等多项会议在绵阳举办,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积极推动工作,按照司法厅工作安排,11月20日,分管局领导带领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有关同志前往重庆合川参加川渝行政复议合作交流座谈会,对行政复议工作展开深入探讨,在深化川渝两地行政复议协作,实现川渝两地行政复议共同发展上贡献绵阳力量。11月22日,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遂宁交流律师行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结对共建工作,共同探索、积极实践两地间深化协作、区域同兴的有效路径和方法。2024年初制定印发《2024年绵阳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台账》并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积极与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就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了相互交流学习考察。10月29日至30日,重庆市涪陵区来绵调研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成效,并签署《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合作协议》,在案卷互评、法律适用、队伍交流、联席会议等方面建立工作交流合作机制。三是组织召开了半年工作会议、年度务虚会、年度工作会议,对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进行了系统总结,对2025年重点工作思路举措进行了深谋细研。同时,形成了《发挥多元化法律服务优势助力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十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全面践行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开拓进取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落实市委“在全国找坐标、定位次,向最好的学、与最强的比、跟最快的赛”要求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司法部主管杂志《人民调解》2024年第9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调解高质量”栏目,刊发绵阳市《构建全域调解新格局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经验做法;中央政法委主管杂志《长安》2024年第8期,刊发《绵阳市构建司法行政片区协同运行机制》经验做法。二是2024年8月23日,在四川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绵阳市司法局以“抓实四心促发展惟实励新谋突破奋力谱写绵阳行政复议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题作交流发言。10月17日,在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调研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上,绵阳市司法局以“全面推行‘大科室制’激发转型发展动力”为题作交流发言,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等部门,宜宾、巴中等地先后来绵实地调研“大科室制”工作运行机制。司法厅专刊印发《绵阳市司法局全面推行“大科室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瓶颈》,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学习参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2020年、2023年,全国开展两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绵阳市县两级均未获评。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8月29日对梓潼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通过查阅资料、互动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梓潼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督察组特别对梓潼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问题随后进行了整改完善。二是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领法治调研科专门就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向司法厅相关处室进行汇报。2025年2月18日,局分管领导召集法治调研科、梓潼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为后续迎接实地评估和测评做好了准备。
整改时限: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部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未完成整改。
(3)具体问题:2023年初,省司法厅原定在绵阳召开“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现场推进会,市司法局党组未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及时推出具有代表性的点位,因准备不足,现场会最后改在仁寿召开。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分类三升级”三年提升行动,涉及2024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第一批15个市、县共建示范司法所建设,建成城厢司法所、花荄司法所等一批特色亮点突出的示范司法所,花荄司法所被省厅多项工作列为基层示范点。全市一类司法所达18家,实现9个县(市、区)全覆盖。二是在全市构建了中心司法所+片区协同运行模式,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刊载,被省司法厅专报转发各市(州)。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项未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
2.面上问题:园区司法所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牵头,抽调政治部、合法性审查科、社区矫正科等科室组成专班,到四个园区司法所就园区社区矫正、合法性审查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指导相关工作开展,形成了园区司法所存在问题的专项请示报告。二是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园区司法所改革事项,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司法所机构建设的请示》,积极请示汇报在园区成立分局,力争解决园区司法所机构设置、执法主体资格失格等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未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市司法局对园区司法所改革研究不深、推进不力,权责不清、机制不畅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政治部同志负责,积极收集省内其他市(州)关于在园区设立司法分局的经验做法,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园区司法所机构升格的请示》,积极请示汇报在园区成立司法分局。二是积极对接松垭镇人民政府,落实办公场所,规范标识标牌。选派2名干警和1名辅助人员下沉松垭开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负责辖区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确保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项未完成整改;第二项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市社区矫正局违法将社区矫正监管职责委托给园区司法所,使园区社区矫正从两级管理变成一级管理,监督机制失灵,违纪违法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副局长带队于6月至8月多次深入园区进行调研,对园区权责进行梳理。二是收集省内其他市(州)关于在园区设立司法分局的经验做法,研究相应法律法规,配合牵头科室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进行请示汇报,推动成立园区分局;三是加大对园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要求园区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进行每月分析并报送市社区矫正局,每月对安全稳定形势进行分析,降低重大安全稳定事件发生的风险。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三项完成整改;第二项未完成整改。
3.面上问题:推进公证行业改革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考察调研组对省司法厅推荐的有条件改革并完成改革的公证机构和全市公证机构进行考察调研,在积极推进绵州公证处改革的基础上,指导江油、盐亭等县(市、区)推进完成改革。二是加强对《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司法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通过积极沟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与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制定《四川省绵阳市绵州公证处零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市本级公证处改革。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未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精神,对推进公证处改革研究不深入、指导不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调研组赴泸州、宜宾考察公证体制改革,学习达州等市经验。二是结合绵阳实际,书面征求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意见后,制定《四川省绵阳市绵州公证处零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绵州公证处实行零编制管理,完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机制等,目前绵州公证处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公证改革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辖区公证机构运行正常。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市局对直属的绵州公证处监管不力,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新老班子交接不到位,影响机构正常运转。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绵州公证处监管不力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绵阳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监督内容、管理责任分工等3大类和政治监督、业务监督等9项具体内容及措施,加强对所有直属单位进行监管。二是指导绵州公证处重新制定《绵阳市绵州公证处收入分配试行办法》,并经局党组会议备案。三是从局机关选派人员任绵州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加强党对绵州公证处的领导,确保分配制度合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面上问题:承接省厅赋权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赋权清单梳理,明确承接省司法厅委托行政职权事项主项6项、办理项21项,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和重要权力运行事项风险图,重新印发《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实施,组织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行政审批质效有效提升。二是对原聘用人员进行了辞退,配备2名工作人员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2021年12月,省司法厅将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设立等6项行政职权以委托行权方式赋权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司法局重视不够、未抓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行政审批工作力量,配备2名同志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专职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二是与窗口工作人员签订《授权书》,明确相关同志为本单位“首席事务代表”。三是积极参加司法厅组织的全省业务培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迎接了司法厅组织的抽查。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工作“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印发《绵阳市司法局“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方案》,建立行政审批岗位风控制度,避免行政审批岗位出现重大风险。五是2024年10月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对时任负责首席代表设置工作的具体同志予以提醒谈话。2024年10月23日,市司法局顺利通过省司法厅对省级委托行政职权事项实施情况的检查。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四)反馈问题: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不够,服务发展民生不足
1.面上问题: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将“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督执法模式作为规范行政裁量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有效覆盖主要监管执法领域和高频执法事项,确保“过罚相当”,既避免“小过重罚”,也避免“重过轻罚”。二是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在全市设立了15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62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汇集统筹涉企执法违法信息线索,研判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当执法行为。三是以案为鉴,印发了2批共10个行政执法负面典型案例。开展教体、住建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实地进行“伴随式”执法监督。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核查重点线索300余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意见书等文书20余份。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2022年,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市司法局牵头负责的“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考评结果为良,影响了绵阳在全省的排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市纪委联合印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二是联合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对某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探索“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三是对该项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吃透考核指标要求,积极协调责任单位,尽最大努力完善上报考核材料。2024年考核中,市司法局牵头“企业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指标,其项下三级指标36个,共整理佐证材料500余份,绵阳市在全省名列第二。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牵头的全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还存在数据分布碎片化、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同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分部门、分行业召开4次“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会,动态更新“无证明”办事清单,并通过“绵广101”、涪江观察APP及绵阳日报、绵阳政事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发布,动态更新“无证明”办事清单3期,线上发布推文7次,公布内容涉及医疗保障领域、社会保障领域、住房公积金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等无证明办事指南30余项。二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市本级累计精简申请材料864份,精简审批环节1286个,审批时限平均提速90%。聚焦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制定《绵阳市个人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改革方案》,全面推行“一次提交、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出件”场景式服务,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网上办”“集成办”,上线“一件事”服务场景93个,国家13个“一件事”办件量达14.75万余件。三是“无证明城市”数据系统完成高频电子证明模板设计和初始化146个,汇聚数据资源378个,涉及数据量7996余万条,实现高频服务事项电子证明线上开具,通过系统中“高效绵阳”专区可自主开具身份证明、个人营业执照信息核验证明14项,在线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社区矫正证明等基层证明12项,公积金、不动产领域已实现业务系统材料减免。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具体问题:2023年8月,市司法局出台法律服务行业助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统筹推进成效不好,全市能独立承担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仅2人,不能满足“开放活市”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联合市律师协会、绵阳现代服务联合会、市工商联、市检察院等部门,通过召开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高级研修班、“法润绵商思享智汇、深化检律协作助力“检察护企”、构建多元化解纷渠道等活动,为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2024年9月20日市律师行业党委会同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印发〈绵阳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对全市律师行业未来三年重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三是目前全市律师中,已有9名律师被纳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同时与深圳、伊利等律师协会和律所签订共建、结对等协作合作协议,加大涉外律师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四是公证机构结合实际情况,推出“网上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平台”“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平台”“远程视频公证平台”以及电子公证书。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面上问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9月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2个园区(高新区、经开区)进行案件质量抽查检查,并对检查情况点对点逐一发放案件质量整改建议通知书。二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23)、《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2023)、《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2023)、《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2020)、《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2020)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集中进行学习。三是加大案件质量交叉检查力度,要求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备案。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2021年6月,绵阳市司法局开展“万案大评查”工作,抽查的法律援助案件中瑕疵案件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出台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绵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评估、抽查及交叉检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实施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检查等制度,从制度机制层面对案件质量管理作出具体要求和规定。二是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自查,全面梳理存在瑕疵的法律援助案件,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备案。市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对新交卷案件实行交卷即评制度,即时全面掌握案件质量。三是组建评查专家库,明确案件质量主体责任,实施案件质量联系人制度,质量监控制度和交卷即评、集中评估、即时通报、督促整改等评查制度和措施,全面推进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每季度通过对县、区(园区)进行案件质量抽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培训。2024年9月24日—26日由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绵阳市法律援助首届业务技能“大比武”暨2024年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3.面上问题:司法鉴定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调配2名法学专业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人员专门从事司法鉴定投诉处理。二是加强司法鉴定的正向宣传,树立典型示范引领。2名同志先后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三是以提升鉴定人职业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为目标,主动承办全省法医临床鉴定实务研讨会等活动,不断提高准入门槛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鉴定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四是指导司法鉴定协会顺利换届,在协会成立法医临床、法医病理等专业委员会4个、纪律惩戒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2个,强化自律管理与司法行政管理相结合。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司法鉴定行业群众投诉举报多。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司法鉴定机构划转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监管,加强日常管理。二是将具有行政执法监督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经验的2名法学专业工作人员调配至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岗位,专门从事信访投诉案件处理,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司法鉴定,依法对绵阳维益司法鉴定中心因鉴定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三是建成川西北首家环境损害鉴定中心,填补全市环境损害鉴定类别的空白,解决全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能力不足的问题,提升整体能力。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规模从全省第4上升至第2,执业人数从全省第6上升至第2。四是组织开展2024年司法鉴定案件质量抽查检查和安全稳定风险防控检查,与市场监管局对司法鉴定机构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升司法鉴定人质量意识,降低执业风险。五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绵阳主办了2024年全省五市法医临床鉴定实务研讨会;因工作成效显著,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全省2024年度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会在绵阳召开。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面上问题: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对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开展了梳理,点对点地对法律顾问配比较低的县区进行了提示。二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法律素养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效能。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活动及内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执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大信访投诉查处力度,对涉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信访投诉一查到底,做到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切实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三是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估机制,指导各县市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开展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顾问单位进行了增、改、换等相应调整。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全市普遍存在一名法律工作者同时兼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情况,“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立项申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绵阳实践和优化路径研究》,提出全市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优化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市司法局召开了专项工作会,约谈了该法律服务所,其法律顾问合同在2024年到期后将重新签订,并将各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列入依法治理考核内容。二是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开展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顾问单位进行了增、改、换等相应调整。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五)反馈问题:传导压力、正风肃纪不够,从严管党治党薄弱
1.面上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1月局党组书记、局长先后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同志等开展了日常谈心谈话,先后深入乡村振兴联系村、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调研;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到国内、省内和市内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调研,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进行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2024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组织班子成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班、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省委政法委四川政法大讲堂、绵阳市科技城大讲堂等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四是制定了《中共绵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提请局党组审议后,已印发实施。结合工作实际,11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班子整体运行效率。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主动担当、动真碰硬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查找个人或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巡察整改内容进行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二是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带队前往相关单位学习了解考勤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绵阳市司法局干部职工休假、请假、报备及考勤办法》,完善请假、休假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由原来的OA办公平台审签改为书面审签,2024年9月起每月对出勤情况进行通报。三是近期先后2次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出勤、参会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了检查情况。四是2024年1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班子成员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会上查找出的问题纳入巡察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议事决策不规范、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机关党办负责,对“审议事项议而未决”问题进行梳理,督促牵头科室落实整改。二是制定了《中共绵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提请局党组审议后,已印发实施。三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绵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定,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由机关党办明确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审核把关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议而未决”事项产生,确保局党组议事决策规范有序、执行有力。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面上问题:机关内部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办公室负责建立了信访工作台账,对收到的信访件进行统一受理登记,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办理规定,通过《绵阳市司法局投诉、举报、信访事项处理笺》转办有关科室、下属单位,并跟踪办理情况,提升办理质效,办理结束后,对信访答复意见等信访档案进行统一归档。二是印发《绵阳市司法局干部职工休假、请假、报备及考勤办法》,完善请假、休假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由原来的OA办公平台审签改为书面审签。每月利用OA办公平台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通报,近期先后2次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出勤、参会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修订了《绵阳市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绵阳市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通过党组扩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四是11月4日市司法局组织下属单位开展了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了《绵阳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财务制度,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存在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局办公室对转办件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并完善公文流转等相关制度,10月30日局分管领导对时任经办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明确局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建立了2024年度信访工作台账,对所有信访件进行统一管理,逐件编号登记。三是结合年度考核对全局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不好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四是由局政治部、机关党办加强对市政务中心窗口干部职工出勤、工作纪律的检查,对未按要求打卡的人员解除了劳动合同。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项目再次梳理,清查是否还存在除反馈问题以外的情况,经清查无此类情况。二是开展责任倒查,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成立问题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司法局党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下属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并全局通报。三是市司法局组织下属单位开展了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了财务制度,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每年开展一次财务交叉检查。五是市司法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和审计。六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单位反馈的问题进行审计,已完成审计整改。七是建立健全下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廉政风险点,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二三四五七项完成整改,第六项未完成整改。
(3)具体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市司法局组织下属单位开展了财务业务知识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了《绵阳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财务制度,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和审计。资料审计组现已对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核,下一步将进行各县(市、区)点位的实地复核。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第一项完成整改,第二项未完成整改。
3.面上问题: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2024年5月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以培养重点领域的法治人才等五个方面19项工作为重点,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优秀人才。二是用好用活空缺编制,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引,同时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推荐干部交流任职。三是全面梳理并印发干部关心关爱政策,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鼓励干部继续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考通过人数创历史新高。通过定期提醒方式推进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培训,整理编印年度培训班次计划,推荐干部参加上级部门调训。四是推荐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各1个,推荐市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各1个。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近三年市司法局党组(党委)未专题研究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司法行政领域人才队伍中普遍存在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2024年9月召开党组会对人才工作推进进行专题研究,梳理存在的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建立青年人才“打卡赋能”全链条培优计划。将全局35岁以下、2022年以来进入的人员纳入为期2年的培优计划,以打卡赋能、体会悟能、讲台习能3项内容为重点,10名赋能学员在2年内分别到合法性审查等8个卡点完整办理1件案件或完成1项周期性工作,全面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建成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标准化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培训中心,实现报名、培训、考试“一网通”,保证“来之即考”“当场出分”。二是制定印发了《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方案》,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轮训,做到全员参训,不漏一人。依托行政执法考试培训中心,引入30个专题、合计70余课时的网络多媒体通用法律知识课程,为参训人员提供“菜单式”个性化教学服务。三是将通用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作为正式考试的前置程序,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执法人员须到考试中心模拟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正式考试。四是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年审和资格考试。新进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87%,执法人员队伍能力素质得到大幅提升。五是鼓励各机构结合实际和业务需求依法依规新设岗位和引进人才,引导公证助理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转为公证员。目前,全市新增司法鉴定人员51名。绵阳公证、司法鉴定职称评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绵阳作为司法厅确定的全省两个试点市之一,接受其他市州司法局的委托,对全省47名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为解决全省法律服务队伍职称评审工作难题和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素质能力提供绵阳智慧和方案。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4.面上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绵阳市司法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绵阳市司法局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一步明确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落实。二是局党组召开第24次党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绵阳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科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建设情况进行汇报。三是印发《关于成立绵阳市司法局岗位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关于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风险防控科学化精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完成《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工作手册》制定。四是集中进行廉政教育,组织新任中层领导干部集体开展廉政谈话。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节前廉政教育会,局主要领导开展廉政教育集体谈心谈话,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干部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起扎实开展“宽松软”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对标对表谋划部署、全面全力查改整治,科学拟制方案,及时开展部署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下至上梳理形成三大类问题12个具体表现25项具体措施的整改清单,采取定项定责定时的形式推进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指导县(市、区)司法局聚焦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查找矛盾掣肘,切实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印发了《绵阳市司法局干部谈心谈话办法》,明确谈心谈话范围、类型、内容、方式,2024年10月在全局范围内容内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干部个人诉求、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等内容。三是机关纪委对近三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受理处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编印了《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案例警示录》。四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指导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完成搬迁、规范化建设和支部改选等工作。抓好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管理,确保全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违法违纪被处理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政治监督,经常性与部门就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等进行会商研究,不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项逐条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指导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夯实日常监督,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加大内部财务监督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全面督查开展公务接待“扫码支付”工作,严肃正风肃纪。三是强化办案引领,运用好“四种形态”,依纪依规问责处理问题线索,对违纪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基层党组织给予组织处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给予组织处理。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5.面上问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印发《中共绵阳市司法局党组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二是印发《市司法行政行业党委关于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同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局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解决党建突出问题。以推行“大科室制”为契机,全面理顺党组织关系,形成机关党支部对重大业务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制度,对紧急重点专项工作任务,由机关青年党员突击队完成,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机关党委成员、各直属党支部书记以及机关党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由局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各党支部汇报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局分管领导对下步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安排。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1)具体问题:对党建工作不重视,考核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办对2021-2023年度党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局分管领导召集党办工作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对排名靠后的原因进行认真查找、深入分析,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二是创办“红心向阳法润绵州”党建品牌。结合基层党委“六大建设”规范,完善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工作法、基层党小组战斗指数评价、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等标准化制度,深入实施“红心”“领航”“强基”“向阳”“育才”五大工程,加速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进一步发掘宣传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建年度工作要点查漏补缺,坚决完成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局分管领导率机关党办负责人到市直机关工委等主管部门专题汇报相关工作,带队到系统内、系统外观摩学习党建工作,同时,刊发机关党建工作简报15期,加强党建学习交流,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四是2024年9月由局分管领导对时任党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促进整改落实。五是明确局机关党办负责人负责市司法行政行业党委日常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2)具体问题:对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党组织管理监督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成立了中共绵阳市司法鉴定行业委员会(功能型),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兼任市司法鉴定行业党委书记,并配齐配强党委班子成员。撤销了绵阳市司法鉴定协会党支部,原支部党员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涪城区司法局进行属地管理。二是发挥行业党委引领作用,新华强戒所党委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线工作法”和“四下基层”制度,完成11个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市律师行业党委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党建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党建工作“三新”模式、“四五六”工作法,开展“红色聚能”活动,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先后3次在全省律师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三是印发《市司法行政行业党委关于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选派一名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绵州公证处任党支部书记,加强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加强局机关4个党支部建设,其中2名党支部书记由大科室牵头负责人担任,1名书记由现任科长担任,1名书记由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担任,助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及时增补调整支部委员,新调整后的机关党支部委员中“八零后”7人、“九零后”1人。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通过责任单位对标整改、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党组班子定期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适时召开协调会、推进会、汇报会,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整改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务实有效的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二)全面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着眼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坚持把服务保障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和加快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布局,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面加强法治统筹、夯实法律服务保障、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奋力推动法治绵阳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压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文化活动,激发党建活力,打造一批基层党建精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6-2266427;邮政信箱: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集中办公区5号楼绵阳市司法局(信封上请注明“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254123301@.qq.com。
中共绵阳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