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近年来绵阳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服务质量提升、制度机制建设、服务流程再造优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近三年来,全市每年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事项均在46000人次以上,其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年超4000件,相关工作屡获当事人点赞。近期,绵阳市司法局特推出系列专题栏目《我想讲述的法援故事》。今天,梓潼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律师陈洋,将讲述他们如何帮助两位老人维护权益和尊严的家庭故事。
我想讲述的法援故事
托养之路,变更诉讼请求背后的法与情
■陈洋

白大爷(80岁,基本自理)和雷大娘(患尿毒症多年,卧床不起)含辛茹苦将两子一女抚养成人。子女们成家后均已“分家”另过,老两口独自生活在老屋里。随着年岁增长,雷大娘罹患尿毒症,彻底卧床,需要定期透析和全天候护理。80岁的白大爷照顾自己已属勉强,根本无力承担老伴的护理重担。高昂的医疗费和如山的护理压力,让三个子女在“谁多出钱、谁多出力”的问题上争执不休,相互推诿,村社调解多次不成,赡养问题陷入僵局。
雷大娘状况日益堪忧,家庭矛盾却无法调和,无奈之下,2024年9月白大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联系了梓潼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上门受理服务。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李律师承办此案。
李律师上门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根据老人的意愿不再组织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长子白大又对白大爷作出口头承诺愿意赡养老人,白大爷随即也就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终止法律援助。
时间一晃来到2025年2月,白大爷又前往司法所求助,才得知长子白大言而无信,依然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可奈何的白大爷再次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重新指派了陈律师承办案件。
陈律师了解情况后,意识到情况紧急。她快速收集了子女关系证明、医疗记录、费用票据等证据,代白大爷起草了起诉状,将三子女诉至法院。最初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三子女共同承担两老人的赡养费,承担白大爷、雷大娘前期及后续医疗费,并轮流照顾雷大娘生活起居。
第一次庭审中,通过白小妹的举证才得知白小妹为解决雷大娘无人照看的燃眉之急,其自费将母亲送入了一家正规的老年托养中心(具备护理、医疗床位的养老院),这一举动改变了案件的格局。庭审后,陈律师立刻前往托养中心核实情况。她发现该中心资质齐全,护理人员专业,能提供24小时照料和及时的医疗对接,确实比让雷大娘在子女家之间“流浪”或由一个不情愿的子女草草照顾要稳妥得多。
陈律师敏锐地意识到,情况已发生变化,诉讼策略也必须随之调整。原来的“轮流照料”的请求已不适用当前现状。最好的方案不再是推翻现状,而是将现状“合法化、常态化”,确保雷大娘的托养费用和医疗费用得到持续支付。于是,第一次庭审后,陈律师及时与法官沟通并同步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新的诉讼请求变更为由三子女共同承担雷大娘在托养机构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并按月支付。同时要求三子女共同承担白大爷的赡养费(包括生活费、未来可能发生的医疗费)。
第二次开庭审理时,陈律师阐述了变更请求的理由:“白小妹将母亲送至托养机构的行为,是解决当前赡养困境的一种积极尝试。该机构能提供专业、稳定的护理,远比让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在三个家庭间辗转更有利于她的身心健康。因此,变更诉讼请求,核心诉求从‘要求履行照料行为’转变为‘支付履行赡养义务所必需的费用’,即托养费和医疗费。这直接明确了子女的经济责任,解决了赡养方案中最核心的经费来源问题,是当前最直接、最有效、最符合老人利益的解决方案。”
法官非常认可这一转变,庭审焦点不再是“该谁来照顾雷大娘”的无休止争吵,而是集中在了“托养费用如何分摊”和“医疗费如何支付”这两个可量化的法律问题上。
最终法院判决:三子女平均分担雷大娘每月在托养机构的全部费用(3600元/月,每人每月1200元)。雷大娘未来发生的医疗费(自付部分),凭票据由三子女平均分担。三子女每月各支付白大爷赡养费400元,白大爷暂独自居住在老屋,子女须定期探望。
雷大娘的托养费有了着落,她可以在专业机构里安度晚年,得到持续的照顾。白大爷的经济压力也大大减轻。子女们从繁琐的日常照料争执中解脱出来,转而承担明确的经济责任,家庭矛盾得以缓和、解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权益保护。为了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我国多部法律均对老年人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通过今天的案例,陈律师通过灵活变更诉讼请求,将子女的“行动”转化为对老人最有利的“方案”,用法律手段固定并保障了赡养费用的来源,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老年人权益与尊严。